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服务中心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说,避免一些人“转手就赚钱”,保护槟房产免于泡沫化的负面影响,2014年2月1日起槟城房地产业将落实4项新房屋条例,其中槟城廉价和中廉价屋从签署买卖合约起的10年内不能出售,涵
盖之前及未来购买房屋;可负担房屋则5年内不得出售,只涵盖2014年2月1日起后购买的房屋。
有关政策同时可确保公共房屋及可负担房屋的购屋者,是真正来自低收入及中等收入的首次购屋者,保障他们的福利。
若不设立有关条例,就会发生类似之前巫统槟州署理主席慕沙与武吉牛汝莪区部主席奥玛在短短2个半月内,通过转售浮罗山背地段牟取500万令吉暴利的事件。
槟州政府不想这样的问题发生,让一些人只需要转手就可翻倍赚钱。”
周三在槟州城市、乡村规划和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陪同下在记者会上指出,槟城公共房屋是价格定于4万2000令吉以下的廉价屋,7万2500令吉至40万令吉(槟岛)及7万2500令吉至25万令吉(威省)的房屋。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追求可持续的经济成长及发展,槟州政府正小心的避免重蹈房地产泡沫,因为这将让人民陷入困境,并破坏经济。日本就是房产泡沫危机的最好教训。我们与受影响的人士讨论过这些房产条例,特别是那些反对这些条
例的房地产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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