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服务中心讯:为了迈向全面电子化,马来西亚陆路交通局从即日起,分阶段来落实「车主证」(VOC)来逐步取代目前的「车卡」(RC)制度。
这也意味著,车主在「车主证」制度下,现阶段无需亲自到陆路交通局,只需到车行使用大马卡及指纹鉴定的方式,通过线上与陆路交通局的系统连接,完成汽车註册及转名手续等服务,更为便捷安全。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表声明,公佈了他们逐步落实「车主证」的时间表,在第一阶段(6月1日)起,新车及汽车转名的车主都获得「车主证」而非「车卡」。
同时,在今年9月1日落实的第二阶段中,更新路税及更新汽车资料的车主,亦转换为「车主证」。
陆路交通局今日发表声明称,「车主证」依然必须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来办理相关的手续。
声明也解释,在「车主证」制度下,车主在转名及更新汽车路税等服务时,不再需要纸本文件,而且也不再打印交易记录,而是直接记录在陆路交通局系统的数据库。
「隨落实『车主证』制度,陆路交通局线上交易服务的系统也將隨之提升,以便利公眾使用。」
陆路交通局的目標是在2020年时,能全面完成「无车卡」,所有车辆都拥有「车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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